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温州市工程建设工法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时间:2023-12-24 10:37:37阅读量:

 

                          温市建联〔2023〕36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工程建设工法管理办法》(浙建〔2022〕2号)要求,为做好温州地区工程建设工法研发和2024年度省级工法申报推荐工作,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24年度温州市工程建设工法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法的编写

按照浙江省工程建设标准《工程建设工法编制标准》(DBJ 33/T1268-2022)要求执行。

二、申报条件

1.已获得企业级工法称号;

2.工法已经过2个以上工程实际应用(本地企业至少有一个工程在省内,市外企业至少有一个工程在温州,且已办理竣工验收或交工手续),对于规范施工程序,提高工程质量和安全施工水平效果良好,产生了显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包括环保、节能效益);

3.工法的关键技术属于省内或国内先进水平,具有较高的推广应用价值,且必须是申报单位自主研制开发或与其他单位联合研制开发的;关键技术及专利权属清晰,无争议、无纠纷;鼓励企业做好工法查新工作,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投诉争议等。

4.工法中采用的新技术尚无相应的国家和地方标准的,应通过省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鉴定或评估;

5.工法编写内容齐全完整,条理清楚,文字质量高,图文并茂(文本中至少有能反映工法核心工艺的照片10张),能指导施工,包括前言、特点、适用范围、工艺原理、工艺流程及操作要点、材料与设备、质量控制、安全措施、环保措施、效益分析和应用实例等;

6.工法遵循国家工程建设的方针、政策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符合国家建筑技术发展方向、节能环保、科技创新和绿色施工等要求;

7.已超出8年有效期(按批准文件公布时间计算)的有创新和发展的温州市工程建设工法,可重新申报,但需经过2项及以上工程实践应用;

8.申报企业应是开发应用工法的主要完成单位,每项工法只能由一家企业申报,或由一家企业牵头与大专院校、科研院所等联合申报(采用联合申报的,申报单位总数不超过2家),主要完成人员不超过5人,并按照主次顺序先后署名。申报或牵头联合申报企业应是开发应用工法的主要完成单位

9.工法文字、照片、实例等须是申报或联合申报企业的原创。工法名称及其内容不得与已公布的有效期内国家级、省级(包括全国行业)、温州市工程建设工法雷同

10.按照温州市列入全国智能建造试点城市实施要求,对于申报智能建造方面的工法在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推荐。

三、申报资料要求

(一)申报单位统一汇总本单位完成的工法,每项工法提供申报电子文档资料1套,按以下编号顺序分别扫描成单独的PDF文件:

1.《温州市工程建设工法申报表》(附件1);

2.《工法文本》,按《工程建设工法编制标准》(DBJ 33/T1268-2022)的要求编写,文本中要有不少于10张反映工法核心工艺的照片(有条件可附影像资料),文本统一用A4纸,标题用三号、内容用四号宋体字,行间距均为1.5倍,文本中不得出现编写单位及编写人的名称及相关信息,文档以“单位简称+工法名称”命名;

3.如超出8年有效期重新申报的,另附原《工法文本》及批准文件;

4.企业级工法发布文件;

5.《工程建设工法工程应用证明》(附件2),以及应用工程的施工许可证(或开工报告)、竣工验收证明;

6.《工程建设工法经济效益证明》(附件3);

7.如有工法关键技术的鉴定证明或与工法内容相应的工程技术标准,提供相应扫描件;

8.如有科技查新报告(工法关键技术属于填补国内空白时),提供相应扫描件;

9.如有工法关键技术的专利证书和科技成果的奖励证明,提供相应扫描件。

10.2024年度温州市工程建设工法汇总表

电子文档资料按序“打包压缩”并注明申报单位后申报单位汇总统一用U盘报送,其中3-9需提供原件核对,评审后退回原件。

(二)纸质资料

《温州市工程建设工法申报表》(1份,附件1);

四、申报要求

(一)申报前请申报单位技术部门在网上搜重,是否存在工法抄袭或雷同。工法编写必须坚持三个原创,一是图片原创,杜绝从网上或杂志上下载;二是文字要原创,杜绝整段抄袭;三是关键工艺方法要原创,应该是企业自主技术。鼓励积极申报智能建造、装配式方面的工法。

(二)建筑施工企业应在已公布的企业级工法中择优推荐申报温州市工程建设工法,填写《温州市工程建设工法申报表》,连同其他有关材料在 2024年3月15日前统一报雷神电竞下注【中国】有限公司官网,,逾期不予受理。

五、工法的评审

我会将组织有关专家组成工法评审委员会,对申报的温州市工程建设工法进行综合评审。对通过评审的工法,授予“温州市2024年度温州市工程建设工法”称号,并在已公布的2024年度温州市工程建设工法中择优推荐申报省级工法。未参加市工程建设工法评审的工法,若申报省级,另行组织专家评议后推荐。

六、申报材料报送地点及联系人

申报材料报送地点:温州市瓯海区牛山南路888号安居乐二楼A8001室,雷神电竞下注【中国】有限公司官网,;

联系人:邵娟娟,联系电话:13736315255。

 

附件:1.温州市建设工程工法申报表.docx

             2.工程建设工法工程应用证明.doc

             3.工程建设工法经济效益证明.docx

             4.2024年度温州市工程建设工法汇总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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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2月22日